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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

发布时间:2023/4/18 浏览量:2052

乡村振兴陕西网】摘录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官网4月12日消息,中共陕西省委、陕西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3日发布了《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》。意见涉及9个方面,共41条意见。意见中涵盖保障粮食和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、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、加强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、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、加快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多个方面。

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、产量保持在240亿斤以上

切实抓好粮食生产。严格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,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500万亩、产量保持在240亿斤以上。统筹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和优质粮食工程。开展小麦—玉米吨粮田、高产田试验示范,持续推广玉米增密度、小麦宽幅沟播集成技术模式,配套实施小麦“一喷三防”、玉米“一喷多促”等措施。加快推广旱作节水技术。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,推进粮食规模化经营。加大对30个粮食主产县、20个粮食保障县的奖励支持力度,探索开展小麦、水稻、玉米完全成本保险试点,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。严防“割青毁粮”。

划定的3379.4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

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。严格管控现有耕地,带位置、带图斑下达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,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,确保4327.56万亩耕地保护任务不减少,划定的3379.4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。推进耕地保护“田长制”,强化耕地保护激励措施。鼓励引导平原地区逐步退林还粮、退果还粮,恢复耕地属性。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和补充耕地验收评定,落实“县级初审、市级审核、省级复核”要求,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、质量可靠。明确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利用优先序,严格管控耕地转为林地、草地、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,落实好耕地进出平衡制度。建立耕地动态监测预警平台,强化重点地区动态监测。扎实推进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。

加快宝鸡峡、泾惠渠、东雷抽黄等18处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

加强农田水利建设。扎实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。加快宝鸡峡、泾惠渠、东雷抽黄等18处大中型灌区建设和现代化改造。实施一批中小型水库及引调水、抗旱备用水源等工程建设。开展新一轮超采区划定与治理,逐步实现超采区地下水位控制在合理区间。推进黄河流域农业深度节水控水,支持榆林、延安等市县发展高效节水旱作农业。强化中小河流治理、山洪灾害防御,加快实施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和小型水库安全监测。持续深化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。

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

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。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,持续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水平。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,推进生产经营、管理服务数字化改造。丰富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场景,加强在耕地保护、产业发展、乡村治理等领域推广应用,推进教育、医疗、养老等农村公共服务数字化。

支持56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、748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

持续激发脱贫地区发展活力。提高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,重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、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全产业链开发。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共品牌,深入开展消费帮扶。持续推进重点帮扶县建设,实施一批补短板促振兴重点项目,深入推进医疗、教育干部人才“组团式”帮扶和省内区域对口帮扶,发挥驻村干部、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。支持56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、748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加快发展。推动大型易地搬迁安置区加快融入新型城镇化。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,确保长期发挥效益。

有序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(组)通硬化路、乡镇通三级公路

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。有序推进30户以上自然村(组)通硬化路、乡镇通三级公路,加快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,加大乡村产业路、旅游路建设。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,重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、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和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,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,强化水质检测监测。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,推广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。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。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,完成农房安全排查整治,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。开展现代宜居住房示范,建设现代宜居住房2000套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,常态化开展乡村交通、消防、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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